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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教育系统“先优模”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06-17 14:52  

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进一步增强全省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强国建设,努力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优秀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促进龙江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将表彰一批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模范教师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评选推荐我省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人选。现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通知要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1名模范教师、1名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如条件不满足可以不予推荐。

二、评选范围

1.全国(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高等学校(含

高职)的参评对象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2.全国(省)模范教师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全国(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

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三、评选条件

(一)全国(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高等学校二级机构: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实绩卓著、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实绩卓著、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全国(省)模范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省)模范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全国(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牢记使命担当,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全国(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著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按照评选条件,由所在部门民主择优推荐,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把践行教育家精神作为价值导向,把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坚决不予推荐,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全国(省)模范教师的推荐人选,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在本科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各级各类学校(乡镇中心学校以下除外)的校领导、高等学校二级机构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全国(省)模范教师。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

为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部门务于618下午16:00前将下列材料报送人事处

(一)申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分别填写《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附件2)、《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附件3)各一式5份;《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附件4)和《全省模范教师和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附件5)各一式3份。(根据情况自愿选择申报国家级或者省级,如果选择申报国家级,按照要求附件1、2、3、4需要全部填写)。

(二)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一式5份。材料须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文档至hhxyjsfzzx@163.com。

联系人:王妍

联系电话:6842161  18704560223

附件:

1.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省)模范教师、全国(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3.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4.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5.全省模范教师和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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