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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20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0-09-07 15:44 王佳 

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为庆祝第36个教师节,大力弘扬我省教育系统广大教师立德树人、无私奉献的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对2020年度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组织推荐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线教师和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黑龙江省师德先进集体评选条件”“黑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见附件2

三、评选程序

 (一)符合“黑龙江省师德先进集体评选条件”的单位填写师德先进集体推荐表、汇总册(附件3),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与申报。

 (二)各部门按照“黑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组织本单位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与申报,向学校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推荐人选须在本部门公示5天,如条件不满足可以不予推荐。

 (三)在各部门民主推荐人选基础上,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其中师德先进集体1个,师德先进个人1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作为学校推荐的候选人上报省教育厅。

  四、评选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申报和推荐工作,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坚持评选条件,严把推荐对象质量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的先进工作者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在评选推荐工作中,学校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考察,逐级公示(公示5天)的办法进行。公示期内,一旦发现侯选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师德问题时,取消评选资格,不再补报。                
 五、报送材料与时间
 (一)师德先进集体推荐表、汇总册(附件3,一式两份)。
 (二)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汇总册(附件4,一式两份)。
 (三)集体、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六份)。
 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材料,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事迹材料格式要求,标题字体为黑体,字号二号;正文字体为仿宋三号;一级标题为三号仿宋(加粗);二级标题为三号仿宋;三级标题为三号仿宋,行间距固定值28。
请各部门于9月17日下午下班前报送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交人事处,材料电子稿发送至hhxyjsfzzx@163.com。
  联系人:王 6841273


附件:
1.黑教师函〔2020〕209号——关于评选2020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黑龙江省师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3.师德先进集体推荐表、汇总册
4.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汇总册


                      黑河学院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〇年九月七日

附件【附件3.师德先进集体推荐表、汇总册.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黑龙江省师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黑教师函〔2020〕209号——关于评选2020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汇总册.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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