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现将黑龙江江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124号文件和《黑龙江省教育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选拔条件,严格依照个人申请、单位审核的程序开展推荐工作。
请各单位于2020年6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纸质版材料报送人事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对自身的基本情况和符合申报条件情况进行综述,本人签字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二)填写承诺书(附件3)。
(三)《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附件2)
(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扫描件按以下顺序简单装订即可):(1)《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2)国(境)外学位学历证书、留学回国证明;(3)各类获奖和专利证书;(4)承担项目合同、结题鉴定书;(5)专著、代表性论文(不超过10篇);(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报创业类提供)等。
佐证材料原件将进行抽查。
联系人:王佳18714564966
邮箱:hhxyjsfzzx@163.com
附件:
1.省教育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
2.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开展2020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
3.承诺书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