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2020〕164号文件通知,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0年,本计划将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重点资助先进装备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新材料、现代医学与前沿生物、清洁能源、现代农业等领域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优先支持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创业企业和积极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创业企业,优先支持在本次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从事与新型冠状病毒免疫研究有关的企业。支持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发展,对留学人员创业园内企业适当倾斜。
二.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具有留学经历,一般应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7年1月1日;
(五)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六)已经获得国家“千人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等项目资助的不再纳入本计划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
三.相关要求
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3项,并对申报人创业项目进行初审。
请有意愿申报的教师提交“申请”(内容包括姓名、单位、申报项目,逐条说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3月18日上午11时前发至hhxyjsfzzx@163.com邮箱,纸质版材料请于开学后申报人签字后报送人事处。
学校同意推荐的教师,需使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 //ptpm.mohrss.gov.cn: 8080/)进行网上申报。并于3月25日上午11时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申报系统生成的《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佐证材料扫描件(申请人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比例证明、承担项目合同、各类成果证书)发送至hhxyjsfzzx@163.com邮箱进行审核,发送邮件请标明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佳 18714564966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1.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
3.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