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归集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现将黑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关于归集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部门高度重视信用信息归集报送工作,组织教师认真填报社会公德(其中除志愿服务有效期为三年,其他项目没有时间限制)、荣誉奖励、慈善捐赠等信用信息数据,持续完善我校教师信用信息,确保信息归集准确性和规范性。
请各部门于4月15日下午16时前将纸质版报送人事处(明德楼 201) ,同时电子版发送至hhxyjsfzzx@163.com邮箱。
联系人:王妍6842161
刘宏6842228
附件:
1. 关于归集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的通知。
2. 社会公德信息。
3. 荣誉奖励信息。
4. 慈善捐赠信息。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