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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4-09-10 10:40  

各学院:

为深度落实“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进一步提升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发展水平,加强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实践教学能力与指导水平,促进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持续推动教育教学创新实践,依据《黑河学院“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任务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的培养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培养

(一)进一步明确“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标准
“双师双能型”教师指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课教师:(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成果鉴定达到同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力度

黑河学院“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明确继续打造“双师双能型”队伍建设目标,各学院力争年派出4-5名青年教师到行业、企业、科研院所进行锻炼;各专业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每年至少聘请2-3名专业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作为专业兼职教师;师范类专业行业兼职教师占教师教育课程比例不低于20%。

针对上述建设目标,请各学院结合专业特点与教学实际,将“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纳入年度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鼓励支持教师考取与专业密切相关的行业资格证书、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与专业产教融合、实习实训相结合,积极创造条件组织教师以多种途径参加行业(企业)实践锻炼,鼓励教师向“双师双能型”教师发展;师范类专业要持续深度落实师范专业认证标准,按照要求聘请一定数量且稳定的基础教育师资,承担教师教育类课程,并联合开展师范生专业技能交流、研讨与实训活动。

二、强化“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规范管理

(一)核对补充“双师双能型”教师数据信息

1.核对补充“双师双能型”教师名单。根据学院2023-2024学年度“双师双能型”教师情况,对人员名单给予补充完善。如新增人员对应补充姓名等信息,并填列“是否新增”列等全部列;减少人员填报“是否新增”列并选择“否”,且在备注标明辞职调转等原因。

2.完善“双师双能型”教师具体信息。根据原名单及信息补充填列“是否保留”列、“是否新增”列、“是否中级及以上职称”列、“是否专业课教师”列。如存在“发证单位”列和“发证时间”列为空情况,也需补充填写。

3.完善“双师双能型”教师佐证材料。以“认定条件”为标准,结合“双师双能型教师具备条件”,建立以教师姓名为文件夹的佐证材料(一人一文件夹),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报送,并对应填报“佐证材料”列。佐证材料电子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二)开展“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

在各学院补充完善教师信息基础上,学校将统一开展“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资格认定审批表,装入教师个人教学档案。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的培养与管理,并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对接落实,人事处将一对一发送各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统计表,请按时完成相关

材料汇总及报送工作。

请于9月18日10时前报送《黑河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统计表》(院长签字、部门盖章)及佐证材料纸质版,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hxyjsfzzx@163.com。

联系人:  王妍  6842161

       李可  6842228

附件:黑河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统计表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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