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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09-27 10:32  

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组织开展黑河学院2024年度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推荐工作。

一、资助类别及名额

(一)资助类别

1.创业类。重点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资助符合我省发展战略、创办企业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留学回国创业人员。每人资助10万元。

2.启动类。主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资助从事相关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市场开发、应用决策研究等工作,能够促进我省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学术提高、社会发展的留学回国人员。每人资助5万元。

(二)推荐名额

1.创业类不限名额。

2.启动类为2人。

申报人自主确定申报资助类别,两类不得兼报。启动类报名超过2人,将实行差额评选推荐。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1.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不含中外联合办学)的人员;

2.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工作或学习连续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

5年内获得过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创业类资助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实际经营人,具有较强产品研发能力及成果转化潜力,企业注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以后;

2)创业项目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战略,市场预期前景良好;

3)诚信守法,无失信、违法犯罪记录。

2.启动类资助条件

1)2019年1月1日以后回国;

2)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

3)高等院校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单位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项目申请和执行时间在申请者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有效期内。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提出申请。

2.申报人员进行承诺,保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填表说明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并对个人提供所有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报人员所在部门完成审核、进行公示(需对申报人符合条件情况于部门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以上),并形成推荐说明。

4.学校根据启动类推荐名额及报名情况,采取差额评选推荐。

(二)申报材料

1.推荐说明一份

以部门为单位报送,部门领导签字盖章。主要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程序;申报人基本条件、申报条件的符合情况;明确推荐意见;公示情况等。

2.《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一份(附件3、4)

3.佐证材料合订本一份

佐证材料合订本要求A4规格,具体要求:首页为封面,次页为目录,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按以下顺序装订:①推荐说明;②身份证;③护照;④国(境)外学位学历证书、证明留学经历的相关材料;⑤各类获奖和专利证书;⑥承担项目合同、结题鉴定书代;⑦表性专著封面或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⑧主要学术兼职证明;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申报创业类提供)。内容涉密的,按保密要求进行脱密处理。

4.承诺书一份(附件5)

四、报送材料时间

请有意愿申报并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务必于9月28日15时前向人事处电话报备,9月30日上午9时前以部门为单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人事处(佐证材料原件报送时间另行通知),电子版发送hhxyjsfzzx@163.com。

联系人:王妍18704560223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推荐工作的通知

2.省人社厅关于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

3.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项目申请表(创业类)

4.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项目申请表(启动类)

5.承诺书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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