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创新创业教育基础数据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按照“2022年度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现对我校具有创新创业培训证书资质教师情况、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的教育教师情况、聘任行业企业创业导师情况、教师参加校外创新创业培训与讲座等情况进行统计。
请有以上资质和经历的教师,以部门为单位填报附件1至4,若没有请填“无”,并于4月14日上午10时前将纸质版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送hhxyjsfzzx@163.com邮箱,本项工作时间紧任务急,请务必按时报送,以免影响向上级部门报送进度。
附件:
1.具有创新创业培训证书资质教师情况
2.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师信息
3.聘任行业企业创业导师信息
4.教师参加校外创新创业培训与讲座情况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