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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06-08 08:25  

学院、相关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留学回国人员资助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资助类别分为创业类和启动类,申报人自主确定申报资助类别,但不得两类兼报。近五年内承担过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创业类项目不限名额,启动类项目1个名额。

各单位要对申报人条件、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部门负责人需对申请人是否存在上述情况、是否符合条件在推荐说明中明确注明。

二、提交材料

(一)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1.《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

2.佐证材料:国(境)外学位学历证书、证明留学经历的相关材料;各类获奖和专利证书;承担项目合同、结题鉴定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申报创业类提供)。

(二)申报材料纸质版

1.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推荐说明。

2.申请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5)

3.《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1份。

4.佐证材料合订本2份。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按以下顺序:(1)推荐公函(学校给开具个人不需要准备);(2)《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3)国(境)外学位学历证书、证明留学经历的相关材料;(4)各类获奖和专利证书;(5)承担项目合同、结题鉴定书;(6)专著、代表性论文(不超过10篇);(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申报创业类提供)。

上述第(3)一(7)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及扫描件各一份,原件单独放,扫描件用于材料合订。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内容需保持一致。

(三)申报人需准备4分钟多媒体汇报材料(PPT电子版),内容主要包括本人工作和学习经历,承担(完成)项目、获奖情况、申请资金用途、拟研究(创业)项目情况及预期效果等。

三、申报时间

请各部门于6月10日下午16时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hhxyjsfzzx@163.com邮箱,各单位初审合格后的材料纸质版报送人事处。

附件:

1.关于开展2022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推荐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文件)

2.关于开展2022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省人社厅文件)

3.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创业类)

4.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启动类)

5.承诺书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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