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留学回国人员资助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资助类别分为创业类和启动类,申报人自主确定申报资助类别,但不得两类兼报。近五年内承担过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创业类项目不限名额,启动类项目1个名额。
各单位要对申报人条件、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部门负责人需对申请人是否存在上述情况、是否符合条件在推荐说明中明确注明。
二、提交材料
(一)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1.《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
2.佐证材料:国(境)外学位学历证书、证明留学经历的相关材料;各类获奖和专利证书;承担项目合同、结题鉴定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申报创业类提供)。
(二)申报材料纸质版
1.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推荐说明。
2.申请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5)
3.《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1份。
4.佐证材料合订本2份。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按以下顺序:(1)推荐公函(学校给开具个人不需要准备);(2)《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3)国(境)外学位学历证书、证明留学经历的相关材料;(4)各类获奖和专利证书;(5)承担项目合同、结题鉴定书;(6)专著、代表性论文(不超过10篇);(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申报创业类提供)。
上述第(3)一(7)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及扫描件各一份,原件单独放,扫描件用于材料合订。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内容需保持一致。
(三)申报人需准备4分钟多媒体汇报材料(PPT电子版),内容主要包括本人工作和学习经历,承担(完成)项目、获奖情况、申请资金用途、拟研究(创业)项目情况及预期效果等。
三、申报时间
请各部门于6月10日下午16时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hhxyjsfzzx@163.com邮箱,各单位初审合格后的材料纸质版报送人事处。
附件:
1.关于开展2022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推荐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文件)
2.关于开展2022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省人社厅文件)
3.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创业类)
4.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申请表(启动类)
5.承诺书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