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河学院青年教师校本培训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2015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加强和规范我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帮助新教师尽快实现角色转变,调动新教师爱岗敬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新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使其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争做一名师德师风优秀的高校教师。
二、培训目标
通过本次校本培训,保证新补充到学校的人员了解校史校情、校规校纪,教学人员还要熟悉教育教学评价及教学实践,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精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能够独力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我校新进教师教育科研综合能力。
三、培训对象
近三年新进人员(2013年、2014年、2015年),包括专任教师、教学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等。(具体参训人员见附件)
四、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专题讲座、院系(部)培训(实践教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参训人员必须参加专题讲座和个人自学,院系(部)实践教学培训只需专任教师参加。
五、培训内容
(一)学校集中培训:
1、校史校规校情专题讲座
通过讲座,主要使青年教师了解黑河学院的历史,目前的现状及未来的发展目标,增强青年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达到爱校爱岗,努力为学校发展做贡献。
2、师德师风专题讲座
通过讲座,主要使青年教师在工作和生活中做到:诚实守信、勇担责任、乐于奉献、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创新品格等。
3、教学方式与教学手段专题讲座
通过讲座,主要使青年教师了解高校教学特点,掌握高校教学的基本原理、教学的方法和手段,提高教育教学的能力,更好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4、教育与教学评价专题讲座
通过讲座,主要使青年教师了解学校教学常规、教学工作中的相关要求及教学评价标准,从而使青年教师做到遵守教学工作纪律,执行教学常规,达到规范教学行为的目的。
5、教育技术实践指导(8学时)
通过培训主要使青年教师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方法,提高教育教学的能力和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二)院(部)培训:(10学时)
院(部)组织的培训主要包括:组织青年教师撰写教案、集中备课、制作PPT、微格教学、试讲、说课、评课、公开示范课、论文指导、班主任工作等,使其达到能够独立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只限教学人员参训。
(三)个人自学:
教学人员(38学时):通过自学掌握怎样写教案、如何备课、怎样制作PPT等现代教育教学方法和技能,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争做一名有创新能力的高校教师。
非教学人员(30学时):通过自学了解和掌握《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工作流程,全面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争做一名有创新能力的管理人员。
六、集中培训日程安排
1、集中培训时间及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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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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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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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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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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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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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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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2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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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史校规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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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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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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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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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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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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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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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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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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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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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方法与教学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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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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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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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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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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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教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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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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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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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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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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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20-11:30
下午:14:0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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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实践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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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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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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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培训地点:明德楼五楼多功能厅
七、培训的组织管理
(一)建立校、院(部)两级管理责任制。学校由主管校长领导,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授课教师的聘请、集中培训地点的落实及培训班的管理工作,同时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
(二)各院(部)由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培训的具体工作。
八、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院长总体负责。在培训与考核期间,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将对各学院实践教学培训工作进行巡视和监督。
(二)各学院(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培训方案,确保培训的质量。
(三)各学院(部)应安排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培训任务,负责指导新入职的青年教师编写教案、集中备课、制作PPT、微格教学、试讲、说课、评课、公开示范课、论文指导、班主任工作等,使新入职的青年教师能够独力完成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培训教师需预先编写教案和讲稿,负责对被培训人员进行考勤,并上报实践教学考核结果。
(四)新入职的教学人员需要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完成2节课的教案及PPT的撰写和制作任务,于2015年8月24日之前上交本部门备案,作为自学成绩的考核依据。
(五)新入职的非教学人员需要制定自学计划,并撰写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研究报告1篇,字数不少于5000字,作为自学成绩的考核依据。
(六)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坚决防止和杜绝考核过程中的弄虚作假现象,确保校本培训工作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七)本次培训的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各学院将指导教师名单8月12日开学时报送教师发展中心。
九、考核
(一)专题讲座考核结果以“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核定。参训人员态度端正,遵守培训会场纪律,无缺勤、迟到、早退、会上玩手机、交头接耳等情况,其考核结果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特殊情况除外。
(二)对于教学人员,院(部)的实践教学培训和个人自学的考核以“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核定。由指导教师给出考核结果,并填写校本培训成绩单的院(系)培训和个人自学部分,于8月25日将成绩单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三)对于非教学人员,自学内容的考核以“合格”和“不合格” 两个档次核定。由参训人员所在部门查阅研究报告,并给出考核结果,填写校本培训成绩单的个人自学部分。于8月25日将成绩单连同研究报告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四)最终考核结果的核定
教学人员:专题讲座、实践教学和个人自学的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最终的考核结果为合格,其余情况均为不合格。
非教学人员:专题讲座和个人自学的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最终的考核结果为合格,其余情况均为不合格。
附件:校本培训成绩单
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