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黑河学院国家留学基金地方合作项目
学科带头人子项目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系(中心、部、所)、各部门:
为落实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黑龙江省国家留学基金地方合作项目学科带头人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我院现组织报名工作,请各系(中心、部、所)、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严格把握申报条件,统一组织推荐工作,并撰写推荐报告。报告中要明确推荐人选及符合的条件。于2015年3月23日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报告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追加报名数额。对于推荐人选,待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申报。未经学校审核,个人申报一律无效。
附件:《关于做好2015年黑龙江省国家留学基金地方合作项目学科带头人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黑河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