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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1-04-12 17:22  

各学院:

现将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的《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2167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及时将文件转发给参加2021(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工作的学生,按文件要求按时到黑河市教育局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的网报申请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5月14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教师资格认定现场时间确认于 4 月 26 日至 5 月31 日期间进行。请各学院做好通知工作,确保符合认证条件的学生,及时完成网报、体检、到教育局现场确认等各环节工作。

黑河市教育局认证咨询电话:0456-8206624

                         

附件:

1.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黑龙江省各级认定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一览表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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