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学院2015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黑教师[2015]5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各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申请人员范围
黑河学院2015年各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认定条件
(一)课程条件:在已完成的学业中,修学了国家或省里规定的师范教育类专业课程,尤其是教育学、心理学(或教育心理学)等课程,并考核合格。
(二)实习条件:在已完成的学业中,参加了学院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见习、实习活动,并考核合格。
(三)学历条件: 具备了取得师范教育类毕业证书的资格。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取得了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的等级证书。
(五)思想品德条件: 工作和政治思想表现、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情况、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等方面经鉴定合格,并无行政处分和犯罪记录。
(六)身体健康条件:根据黑教师办[2004]44号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规定的体检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三、申请认定等级的限制
学前教育学专业的毕业生须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他专业的毕业生可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及以下级别的教师资格,但不能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申请认定材料
申请认定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时,要填写和提交如下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一个)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纸正反面打印后对折);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2015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证明;
(四)学业成绩单原件。其中必须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或教育心理学)课程的成绩;
(五)教育教学实习成绩单复印件(A4纸正反面复印);
(六)思想品德鉴定表;
(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八)体检合格的体检表。
学校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时间统一到黑河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申请认定手续。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4月07日:上报学校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数量支撑材料;
(二)4月20日—5月04日:网上报名;
(三)4月27日—4月29日: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四)5月04日—5月06日:现场确认;
(五)5月07日—5月15日:报送申请认定材料;
(六)6月10日:发放教师资格证。
六、工作要求
(一)学校各相关部门、各系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极力配合,切实做好认定工作。
(二)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坚决杜绝擅自提高或降低认定条件标准、随意变动认定程序和越权认定资格的现象。
(三)学校各相关部门、各系要认真做好甄别工作,严禁非师范类专业、非应届毕业生进行认定。
(四)各相关部门、各系要及时关注OA办公系统和师资办公群发布的认定通知,并按要求做好网报、体检、现场确定、材料汇总及上报等各环节的申请认定工作。
黑河学院人事处
二O一五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