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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河学院首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3-08-28 00:00  

关于黑河学院首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黑河学院首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师资科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78 更新时间:2013-8-28

关于黑河学院首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中心、部):

根据《黑河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人事处现组织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求:

1.请各系(中心、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黑河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把握“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条件,组织本部门教师进行申报,并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切勿随意推荐,以确保认定工作落到实处。

2.请各系(中心、部)并于2013年8月29日,将审核通过人员的《黑河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资格证书等支撑材料一并送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待遇:

被学院认定为“双师型”资格的教师可享受以下待遇:

1.学院颁发“双师型”资格证书;

2.每年可享受津贴300元;

3.通过考试取得本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中级(或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中级(或以上)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的人员等,学院将一次性补助1000元。

附件:黑河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doc

黑河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 上一个师资科:关于确定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人数的通知

  • 下一个师资科:黑河学院2014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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