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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2023-11-17 16:49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黑河学院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现已下发,请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精神,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工作任务,现就具体事宜要求如下

一、请各部门于11月20日上午9时前,将部门组成的基层评委会成员名单(附件1)纸质版经基层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送hhxyjsfzzx@163.com邮箱

二、请各基层评审委员会按照《黑河学院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组织工作,并将下列材料于11月28日下午15时前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送hhxyjsfzzx@163.com邮箱

(一)部门拟推荐人员名册纸质版(附件2);

(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附件3)(参加教师系列评审人员需交此表纸质原件一式两份,一份上交,一份放在本人手中留存);

(三)评审记录表复印件(原件部门自己存档)2023年评聘使用新的评价标准,评审表请基层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实际需要自行设计,表格设计包括人员性质(编内教师、编内思政教师、编内博士、编内辅导员、编内研究系列、编内青年教师;编外教师、编外思政教师、编外博士、编外辅导员、编外研究系列、编外其他系列)、申报评审系列(申报教师系列高级岗位还需要标明类型)和级别、对照评价标准标明申报人符合的各项具体条件、负责人签字盖章等。

(四)同级改职表(同级改职者需交此表)(附件4);

(五)评审材料目录表,一式2份,1份用于材料装订,1份单独报送(附件5);

(六)缴纳评审费用票据复印件;

(七)个人评审材料(学历学位原件、资格资历证书原件、成果原件)。

(八)部门推荐说明,内容包括:本次推荐评选整体情况概述、公示情况;对推荐人是否符合评价标准、师德师风要求、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教研科研水平考核要求等给出明确意见,基层评审委员会组长签字,基层评审委员会盖章。

三、各部门如优化业绩评价标准,请按照规范程序操作,并及时报学校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四、请申报研究系列、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人员以部门为单位,于11月20日上午9时前报送“拟推荐人员名册”纸质版,电子版发送hhxyjsfzzx@163.com邮箱,11月21日下午14:30时前到人事处提交个人评审材料。请辅导员、思政与党务工作者、组织员等系列申报人员,也按上述时间到学工部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五、基层评审委员会完成推荐工作后,通过基层评审推荐并确认参加学校层面评审人员,请进入微信群。

六、请各部门按照《黑河学院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办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合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做好中级、初级定职工作,并按时间要求将定职申请表(附件6-7,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中级需要,初级不需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系列的需要此件)报送人事处。

七、请各部门依据《黑河学院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中工作纪律的要求,按照评审程序和时间节点,认真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八、请参加评审人员(包含各类评审、定职、同级改职)于11月20日下午15时前以部门为单位到财务处缴纳职称评审费,需提供人员名单部门盖章,过时不候(请各部门缴纳评审费采取划卡、微信、支付宝交费,不收取现金)。中级200元/人,高级300元/人。

附件

1.基层评委会人员名单

2.拟推荐人员名册

3.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

4.同级改职人员申请表

5.评审材料目录表

6.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

7.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

8.关于印发《黑河学院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办法》的通知

9.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合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10.2023职称评审交流微信群二维码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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