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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2022-05-18 08:32  

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2022年5月7日2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黑河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现已下发,请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精神,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工作任务。现就具体事宜要求如下

(一)请各部门于519上午9时前,将部门组成的基层评委会成员名单(附件1)纸质版经基层评委会组长签字后报送人事处

(二)按照《黑河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要求,请组织本部门申报同级改职,初级和中级的评审、定职人员进行个人申报,部门做好资格审查、述职、测评、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工作,并将下列材料于5月30日报送人事处。

1.部门拟推荐人员名册纸质版,电子版发送hhxyjsfzzx@163.com(附件2

2.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附件3(参加教师系列评审人员需交此表原件一式两份,一份上交,一份放在本人手中留存);

3.评审记录表(附件4(参加同级改职、中级评审的人员需填此表,原件部门留存,报送复印件即可)

4.同级改职表(同级改职者需交此表)(附件5

5.评审材料目录表,一式2份,1份用于材料装订,1份单独报送(附件6

6.缴纳评审费用票据复印件;

7.个人评审材料。

(三)各部门如优化业绩评价标准,请按照规范程序操作,并及时报学校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四)请教辅、行政、党务部门申报人员,于5月20日上午11时前到人事处报名并提交申请、个人评审材料;请辅导员(走思政研究系列)于5月20日到学工部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五)通过基层评审委员会人员,确认参加学校评审委员会人员请于5月30日前进入微信群。

(六)请各部门按照《黑河学院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办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合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做好中级、初级定职工作,并按时间要求将定职申请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中级需要初级不需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系列的需要此件)报送人事处。

(七)请各部门依据《黑河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中工作纪律的要求,按照评审程序和时间节点,认真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九)请参评人员于5月24日上午以部门为单位到财务处缴纳职称评审费(疫情防控期间,请各部门缴纳评审费采取划卡、微信、支付宝交费,不收取现金)。

附件

1.基层评委会人员名单

2.拟推荐人员名册

3.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

4.评审记录表

5.同级改职人员申请表

6.评审材料目录表

7.评审标准  

8.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

9.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

10.关于印发《黑河学院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办法》的通知

1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合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学校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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