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于8月3日下午16时前发送hhxyjsfzzx@163.com邮箱(反馈意见形式不限表述清楚即可,请将修改意见一并报送),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将对我校教职工提出的意见进行梳理汇总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下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