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级定职及改职的通知
各系(中心、部)、各部门:
我校2013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及改职工作现已开展,入校工作1年以上(含1年),并具有本科学历、学位的人员可以进行初级定职。工作岗位发生变化,且在新岗位从事工作1年以上(含1年)的人员可以进行初级改职。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交一份个人定职或改职申请书(务必注明现从事专业、拟晋系列),申请书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时加盖部门公章。请各系(中心、部)、各部门协助落实,并于2013年11月8日上午下班前,将汇总后的申请书统一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黑河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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