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各部门:
现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通知》(黑人社函〔2013〕173号)转发给你们,如有意申报请联系人事处劳资科。
附件:《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通知》
黑河学院人事处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