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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5-01-09 15:15  

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做好教育系统2014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现将《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黑编办[2014]78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中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度报告的审查  

  今年新增加了对年度报告中保密内容的审查。年度报告内容不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二、  提交材料的一致性  

各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材料首先经教育厅审查,合格后通过

运行“事业单位专用光盘”网上提交给省或市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注意保持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的一致性。

三、  哈市以外事业单位材料的审查程序  

教育厅所属哈外高校(含附属医院)事业单位登记管辖权

限已变更为属地化管理。哈市外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要先经由教育厅审查,合格后再到所在市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

省编办近期将下发通知公布教育厅所属哈市外事业单位登

记管辖变更移交名单(见附件2)。

寒假在即,请各事业单位注意年度报告的时间节点,务必在33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省编办将于每年的41日起自动生成并公示未能按时完成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名单(即事业单位诚信“黑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1、 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

2、省教育厅所属哈市外事业单位登记管辖变更移交名单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事处

2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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