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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1年优秀教师和模范工作者的决定
2012-04-28 00:00  

黑院政发201238


关于表彰2011年优秀教师和模范工作者的决定

各系(中心、部)、各部门:

2011年全院教职工在学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勤奋工作,勇于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拼搏进取、甘于奉献的先进个人,为学院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办法》和《黑河学院201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方案》要求,学院认真组织了优秀教师和模范工作者的评选,经2012年4月25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授予车艳竹、付国印、李婧、李秀珍、李艳敏、王晓梅、由金玲、张璐、张秀平等9名同志为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姜占民、孙磊(审计处)、孙爱芹等3名同志为模范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学院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学院广大教职工要以优秀教师和模范工作者为榜样,努力工作,勤奋进取,为学院顺利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为学院更好更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表彰优秀模范决定

黑河学院办公室 2012年4月26日印发

录入:孙爱芹 校对:吴晓莉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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